我市大力推进乡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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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中心
来源: 发布日期:2016-9-1 点击次数:6751 |
自7月14日召开的全市乡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今年8月底前,我市要基本完成全市87个乡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能力,保障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为加快推进我市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市政府食安办日前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乡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对基础设施、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在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标准方面,根据相关要求,我市每个乡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业务用房原则上不低于150平方米,办公用房特别紧张的,不得低于100平方米。7月31日前,各乡镇办要落实好办公用房,并完成整修粉刷,配备好办公用具。为加快装备配备,各乡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执法装备和快检设备由市政府食安办统一编制招标方案,统一进行招标,省、市、县三级按要求落实配套资金。目前,省、市资金已配备到位,《通知》要求各县区政府要尽快将5万元配套资金拨付到县区食药监局账户。 另外,在制度建设方面,按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各乡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将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档案,一户一档,并实时更新监管档案。全市87个乡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工作制度和板面制作由市政府食安办统一负责。 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乡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成后,我市食药监系统就可以把监管触角延伸到乡村和社区,加快形成食品药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盲区、全覆盖的工作体系,堵塞监管漏洞,消灭监管死角,最大限度保证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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